本人是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中铁建新川樾南区小区业主,现就小区开发商联合物业违规管控地下车位、侵害业主停车权益一事投诉,事实如下:
本小区地下车库分为负一层产权车位、负二楼人防车位。开发商计划对所有近电梯、出入口的优质空置产权车位批量加装地锁封闭,不再开放租赁;仅允许业主租赁位置偏僻的负二楼人防车位停车,制造停车资源差距,变相 “只售不租”,逼迫业主花钱购买产权车位。
小区 2、3、4、5、6、7、13、14 号楼楼栋电梯无法直达负二楼人防车库,居住以上楼栋业主若要租赁人防车位,必须绕行其他楼栋电梯下地库,通勤极其不便,开发商明知该设计缺陷,仍刻意锁死全部优质产权车位,仅开放人防车位作为唯一租赁选择,刻意抬高业主停车成本、制造使用障碍,严重侵害业主平等使用小区配套车位的合法权利。
该行为违反《民法典》第 276 条,小区规划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全体业主的使用需求。开发商虽持有产权车位所有权,但无权长期封锁空置车位、拒绝对外出租,利用配套资源垄断设置消费门槛、变相强制业主购车位。
地下车库大面积加装固定式地锁存在重大消防与人防安全隐患:火灾、应急险情发生时,地锁阻碍车辆撤离与人员疏散;同时开发商将通行不便的人防车位强制作为唯一可租赁车位,不合理分配小区停车配套资源,违背人防工程均衡便民使用的管理规定。
与物业沟通记录可佐证全部事实,物业明确告知业主该上锁方案为地产统一安排,仅负二楼人防车位可出租。
责令开发商立刻停止空置优质产权车位加装地锁的计划,拆除已安装的违规地锁;
要求开发商所有未售出空置产权车位同步开放月租通道,租售并行,不得仅将通行不便的人防车位作为业主唯一租赁停车选项;
针对 2、3、4、5、6、7、13、14 号楼无法直达负二楼人防车库的通行缺陷,要求开发商、物业给出便民通行优化方案;
核查车库批量安装地锁带来的消防、人防安全隐患,督促企业完成全面整改,并在小区公示书面整改方案。
附件证据:本人与物业工作人员聊天截图、车库现场实拍照片、楼栋电梯无法直达负二楼的实拍素材